1、学校介绍
2、招聘条件及类别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好的品行。
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考试报名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健康条件
具备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体检标准》等有关文件实行)。
具体类别及职位条件
1.1、2、三类人才:人才类别界定见附件1。其中三类人才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下。
鼓励各类人才以团队形式引进。
2.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二本及以上,并同时获得学士学位。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其留学院校应为发达国家或区域的著名高校,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有2年以上企业工作历程且在技术攻关或产品研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产学研特聘专家及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职员:拥有自主常识产权、可以促进技术商品升级、达成成就转化及产业化、可以创造显著效益的重大技术成就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与学校有关工科专业高度契合,在生产中学会重点技术或技能,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研发项目,可以解决技术难点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
3、招聘计划
见附件2《宿州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4、有关待遇
1、2、三类人才:待遇面谈。
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购房补贴100万元,提供校内60-80㎡周转房一套,免费居住3年;科研启动经费;配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以人事代理方法安排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以临时聘用形式安排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享受教授特殊津贴。
博士研究生
购房补贴:博士后或科研营业额考核出色的博士研究生80万元,科研营业额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60万元;提供校内60-80㎡周转房一套,免费居住3年;科研启动经费;配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以人事代理方法安排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以临时聘用形式安排工作;首个聘期三年内绩效薪资享受副教授待遇,三年后按实质职称实行;年度考核合格,享受博士特殊津贴。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进入正式编制。
博士研究生科研营业额考核标准见附件3《宿州学院2019年引进博士科研营业额考核标准》。
硕士研究生:以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方法聘用,与在编职员享受同样标准的薪资福利及晋职晋级待遇。学校为家不在当地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周转房。
以全职或兼职形式面试我校的产学研特聘专家及高水平企业工程技术职员,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后,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待遇一人一议。
凡来校参加考核职员,由学校统一免费安排住宿并报销往返车票。被录用职员来校报到,学校免费安排住宿并报销往返车票。
5、有关说明
1、2、三类人才及教授、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不受年度人才招聘计划限制。
对一些特殊人才和团队,或政策适用范围没明确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或一人一议。
特别出色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合放宽。
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时引进。购房补贴按较高中一年级方享受后,另增加40万元。其他待遇可以兼享。
新录用职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上述招聘类别及条件中1-3项人才服务期均为8年。在签订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议后,方可享受有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3年。
海外学习历程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招聘职位需要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与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为标准。